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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收养人袁厉害:像亲妈一样

编辑:首席新闻菌2013-01-12 11:17:31

    1月6日上午,兰考县人民医院,河南兰考弃婴收养者袁厉害躺在病床上。据袁的小儿子杜鸣说,是母亲高血压旧病复发,昨晚入院治疗。1月5日晚10时许,杜鸣和家人赶到一处温泉宾馆去接母亲,发现母亲状态很差,随后,就和家人把母亲送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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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兰考民办托儿所火灾,引发了社会对孤残儿童救助的关注。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救助职责,为何落到了个人头上?细究之下,人们发现,袁厉害收养的弃婴无一是法律意义上的“孤儿”,也从未获得附属在“孤儿”身份上的救济资金。有专家认为,这一问题并非个案,相关政策规定的对“孤儿”身份认定的程序难以操作,导致弃婴被挡在国家救济的大门之外。

    袁厉害收养的7个弃婴,至死也没能获得一个“孤儿”的身份。

    国家民政部近日对外发布称,我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1.5万名,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仅10.9万名。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被视为中国儿童福利事业进入一个新阶段的里程碑。该意见提出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等一系列利好政策,对孤儿保障工作进行了制度安排。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获得一个孤儿身份。尽管在许多法律文书中,孤儿和弃婴都被并列提及,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孤儿和弃婴往往被割裂开来。弃婴如果被认定为“孤儿”,即意味着能够获得一本《儿童福利证》,享受国家的儿童福利政策,而未能获得这一身份,则难以得到相应的救济。

    “孤儿”弃婴优惠政策不同

    据袁厉害回忆,20余年来,她一共收养过100余名弃婴,但没有一个人享受到孤儿保障政策所规定的待遇。

    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2011年5月,河南省也下发了《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按照该意见,河南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河南省民政厅随后也发文,要求加强孤儿指导养育工作。在这份文件中,河南省民政厅对孤儿养育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文件要求,建立“一书一协议一记录”工作机制。其中“一书”内容包括“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单位)签订指导养育协议,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代理孤儿权益的相关事务,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孤儿优惠政策”。

    “一协议”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或通过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指导养育协议,明确监护人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孤儿养育质量提出要求。”“一记录”则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孤儿养育情况进行定期巡访,建立巡访记录和巡访档案。

    如果袁厉害收养的孩子们也被列入这一系列文件照顾范围,意味着其收养弃婴的行为将被纳入管理,孩子们将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基本生活费,并在教育、住房、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上有所保障。

    据袁厉害回忆,20余年来,她一共收养过100余名弃婴,其中被官方登记在册的34名,其中大部分人获得了户籍登记,20人享受了低保。但没有一个人,享受到上述政策所规定的待遇。

    据兰考县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县已经认定的孤残儿童共有595人,其中残疾孤儿4人。这些孤儿,由外祖父母养育的472人,由其他亲属养育的123人。“这指的是孤儿,或者是父母双亡,或者其他原因,由家人、亲属照顾的,和弃婴不同。”兰考县民政局一名干部向记者解释,“按照省民政厅有关规定,袁厉害等人个人收养的弃婴,不在上述统计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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